
出險金額與保費上漲是沒有關系的,保費上漲與上一保單難度的出險次數有關,出險次數越多,保費上漲的幅度越大。如果3年連續未出險,那么第四年的保費將享受到最大的優惠。因此,是否出險要看出險的金額與次年保費優惠金額,出險金額大于保費優惠金額,那么出險是劃算;出險金額小于保費優惠金額,則不出險比較劃算。
一、交強險第一年出險后上浮的百分比:
1、如果第一年沒有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強險價格下浮10%;
2、如果第一年發生一次不涉及死亡的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強險價格不浮動;
3、如果第一年發生兩次以及兩次以上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強險價格上浮10%;
4、如果第一年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交強險價格上浮30%;
5、如果第一年發生酒后駕車,交強險價格最高上浮60%。
二、商業險第一年出險后上浮的百分比:
1、商業險上一年度未出險優惠30%;
2、立案數(包含結案數)1次,且上一年度賠償金額大于上一年度商業險保費的80%,最高優惠28%;
3、立案數2次賠款大于保費80%,最高優惠20%;
4、立案數3次,賠款小于保費80%優惠30%再上浮10%,賠款大于保費80%優惠23.05%再上浮10%;
5、立案數4次賠款小于80%,優惠30%再上浮20%,賠款大于80%,優惠19%再上浮20%;
6、立案數5、6、7次均上浮30%,立案數8次及以上的就禁止承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