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養老保險是可以進行補交的。一般來說,養老保險的補交形式可以分為兩種,分別為單位補交以及個人補交。如果是用人單位為職工進行補繳的話,需要向當地的勞動部門提出相關的書面申請,并出示相關的證明以顯示該單位確實和該名職工之間存在雇傭關系。
養老保險的制度類型
1、儲蓄型養老保險:儲蓄型養老保險一般流行在經濟較為發達的國家,主要代表為新加坡;
2、國家型養老保險:這種養老保險的制度類型在大多數的計劃經濟國家實行,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前蘇聯。國家新養老保險以國家統包為原則進行,基本是由用人單位進行繳納,由國家進行統一的組織運營的;
3、傳統型養老保險:傳統型養老保險的最大特點在于其可選擇性,主要代表為美國;
4、福利型養老保險:福利型養老保險的保險范圍覆蓋了這個國家的全體公民,以普惠性為基本原則;
5、混合型養老保險:在大多數的國家之中,福利型養老保險一般是和收入關聯型養老保險共存的,這種特殊的保險類型也就被稱之為混合型養老保險,主要代表為英國和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