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補貼的主體是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財政補貼是指國家財政向企業或個人提供的補償,以實現特定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目標。主要是對生產或經營銷售價格在一定時期內低于成本的企業,或者因提高銷售價格而給予企業和消費者經濟補償。對企業、員工和城鎮居民進行補貼。補貼的范圍包括國民經濟的各個部門,如工業、農業、商業、交通、建筑、外貿等,以及生產、流通、消費和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以上就是財政補貼的主體是相關內容。

財政補貼分為哪幾類
1、生產補貼:又稱生產補貼,是指在生產過程中對社會的補貼。補貼項目主要包括糧食、棉花、石油價格補貼、農業生產資料價格補貼、工業生產企業損失補貼等;
2、流通補貼:又稱商業經營補貼,是指在生產流通過程中對社會的補貼。補貼項目主要包括糧食、棉花、油價差補貼、市場肉類、蔬菜價差補貼、民用煤炭銷售價差補貼、國家糧食、棉花、油儲利息補貼;
3、消費補貼:又稱消費補貼,是指社會再生產的消費補貼。補貼項目主要包括租金補貼、副食品價格補貼、水電、煤炭補貼和員工交通補貼。
財政補貼與財政撥款的區別是什么

1、性質不同:財政補貼主要針對財政補貼撥款單位,只有部分來源和其他收入來源。前一年應付但未付的部分,由財政撥補。財政撥款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向納入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撥付的財政資金。除國務院、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
2、資金本質不同:財政補貼是指機構直接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機構資金,包括正常資金和專項資金,由主管部門通過財政部門取得。財政撥款資金來源一般為同級政府財政收入,一般用于公共事業教育、衛生、交通、市政、科研、國家大中型建設項目等。
本文主要寫的財政補貼的主體是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