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三板上市要求:
1.主體資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須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經營年限要求:存續期必須滿兩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須具有穩定的,持續經營的能力。
4.資產要求:無限制。
5.主營業務要求:主營的業務必須要突出。
6.成長性及創新能力要求: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即將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到其他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
新三板上市條件:
1.滿足新三板存續滿兩年的條件。(有限公司整體改制可以連續計算);
2.新三板主營業務突出,具有持續經營記錄;《證券法》當中要求必須滿足的條件。
3.新三板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健全,運作條件規范;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冊地址在試點國家高新園區;
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掛牌試點資格確認函。
三板市場起源于2001年“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最早承接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稱為“舊三板”。
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隨著新三板市場的逐步完善,我國將逐步形成由主板、創業板、場外柜臺交易網絡和產權市場在內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新三板與老三板最大的不同是配對成交,設置30%幅度,超過此幅度要公開買賣雙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