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調整大額支付系統和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運行時間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自2018年5月2日起,大額支付系統在法定工作日開始受理業務的時間調整為前一自然日20:30,每日清算窗口時間調整為17:15至17:30。每個法定工作日8:30之前,各直接參與者可自愿登錄系統辦理業務,接收清算行對于每個法定工作日8:30之前通過大額支付系統接收的業務,具備入賬條件的應及時入賬;需要人工干預的,應于當日12:00前完成處理。
一般工作日的日間場次運行時間為當日8:30至17:30(其中17:00至17:30為清零等場終處理時間)。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的日間場次運行時間提前為當日4:30,夜間場次的運行時間為當日17:00至下一自然日8:30(其中8:00至8:30為清零等日終處理時間)。
大額支付系統業務范圍包括一般大額支付業務、即時轉賬業務和城市商業銀行銀行匯票業務。
1、一般大額支付業務:是由發起行發起,逐筆實時發往國家處理中心,國家處理中心清算資金后,實時轉發接收行的業務。包括:匯兌、委托收款劃回、托收承付劃回、中央銀行和國庫部門辦理的資金匯劃等。
2、即時轉賬支付業務:是由與支付系統國家處理中心直接連接的特許參與者(第三方)發起,通過國家處理中心實時清算資金后,通知被借記行和被貸記行的業務。目前主要由中央債券綜合業務系統發起。
3、城市商業銀行銀行匯票業務:是支付系統為支持中小金融機構結算和通匯而專門設計的支持城市商業銀行銀行匯票資金的移存和兌付的資金清算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