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聯系產品銷售方,申請經同意后,購買方在開票機系統中做一份申請單;
2、按要求做完申請單后將其導出并拷貝;
3、找出有誤發票的紙質版記賬憑證原件及復印件、發票聯、抵扣聯原件和復印件等;
4、在以上紙質文件上蓋單位公章,填寫與原件一致的信息和字樣。
沖紅發票的處理
1、未入收付款雙方賬戶的沖紅發票處理:收款方回收沖紅發票,在發票聯加蓋“作廢”字樣,按實際情況重新開具發票;
2、已入收付款雙方賬戶的沖紅發票處理:付款方首先到所在地的主管地稅機關開具“沖紅發票證明”,然后與收款方辦理沖紅發票的相關手續;
3、已入付款方賬戶,未入收款方賬戶的沖紅發票處理:首先由付款方到所在地的主管地稅機關開具“沖紅發票證明”,然后付款方再與收款方辦理沖紅發票的后續手續;
4、已入收款方賬戶,未入付款方賬戶的沖紅發票處理:收款方回收沖紅發票,根據沖紅發票的填寫金額開具負數發票或紅字發票,然后按實際情況重新開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