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要求:
1、國家機關單位、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國防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以于辦公室、課堂教學、醫療、科學研究和軍事用途的,免契稅;
2、城區職工按照規定第一次選購公有住房,免契稅;
3、因不可抗力損毀住宅而再次選購住宅的,酌情考慮免減。
二、特別要求:
1、企業公司制改造:通常,購買方沒有減免優惠的就需要征契稅。企業公司制改造中,承受原企業土地、房屋權屬,免契稅;
2、企業股份資產重組:在股權轉讓協議中,企業、個人承受企業股份,企業土地、房屋權屬不產生遷移,不征收契稅。但在股權收購中,如果是以土地使用權來申購股權,則承受方要繳契稅;
3、企業合作、公司分立: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根據法律法規、合同,合作改造企業,承擔原土地、房屋所有權,免契稅。若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投資人,派生方承擔原企業土地、房屋所有權,不征契稅;
4、企業售賣:國有制、集體企業售賣,被售賣企業法定代表人給予銷戶,而且買受人妥善解決原企業30%以上的職工,對其承受所買的土地、房屋權屬,遞減征收契稅;若全部安置原企業職工的,免契稅;
5、企業關閉:債權人承受關掉、倒閉企業土地、房屋權屬以抵付債務的,免契稅;對非債權人承受關掉、倒閉企業土地、房屋權屬,安置原有企業30%以上勞動者的,依次遞減征稅;全部安置原企業職工的,免契稅;
6、房子附屬設備:對于承擔與房子相關的附屬設備所有權或土地使用權證的行為,按照房產契稅相關法律法規征繳契稅;對于不牽涉到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產權遷移轉變的,不征繳契稅;
7、承繼土地、房屋權屬:遺囑執行人承繼土地、房屋權屬,不征契稅;非遺囑執行人征收契稅;
8、其他:經國務院許可,新成立的公司承擔原企業的土地、房屋所有權、免契稅;企業改革資產重組過程中,同一投資主體內部所屬的企業中間土地、房屋所有權,收契稅。
以上就是契稅優惠政策相關內容,
契稅介紹

契稅是指不動產在發生了產權等方面的變動時,按國家法律規定的稅收率,向新業主征收的一次性稅款。每個納稅人都要自覺遵守法規,按程序流程去繳稅。本文主要寫的是契稅優惠政策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